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创先争优是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价值追求。全区各级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要按照全国组织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创先争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争做创先争优的“排头兵”。
带头学习提高,争做素质优良的表率。各级组织部门要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着眼于建设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高素质组工干部队伍,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部门,争做学习型组工干部”活动。组工干部要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首位,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增强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加强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做组织工作的政策通、活字典。要更新学习观念、端正学习态度、保持学习毅力,始终在学习上走在前,在优化知识结构、开阔思路、提高修养和境界上作表率。
带头争创佳绩,争做爱岗敬业的表率。组织部门要精心设计创先争优的主题和实践载体,努力使创先争优的成效体现到组织工作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党员干部群众上来,进一步提高组织工作群众满意度。组工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在本职上创造一流业绩。要增强改革创新意识,解放思想、探索规律,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多作前瞻性思考,多出创造性思路,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有功劳时不伸手、有苦劳时不计较、有疲劳时不抱怨,始终踏踏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干事。
带头服务群众,争做心系基层的表率。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在服务群众、党员、人才、干部中树立形象,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推动工作、落实任务中作表率。组织部门要把下基层活动作为了解基层、掌握实情、促进工作的有力抓手,作为增强党性、改进作风实现“三服务、两满意”的有效途径,建立下基层的长效机制。组工干部要主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主动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加大结对帮扶力度,深入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想法和意见,真正带着感情为困难党员干部群众排忧解难。
带头遵纪守法,争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按照党章关于“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带头履行法律义务,带头执行党纪法规。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自觉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一致,坚持依法按章办事,坚决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要坚持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遵守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时刻紧绷廉洁从政的高压线,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真正做到遇诱而不动,遇惑而不迷。
带头弘扬正气,争做公道正派的表率。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要忠诚于党的事业,坚持原则,甘为人梯,带头弘扬正气,敢于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做坚决斗争。要坚持任人唯贤,不掺杂个人的好恶,做到公道正派地用人,用公道正派的人,努力树立良好形象。要继承和发扬组织部门的优良传统,认真学习优秀组工干部王彦生、尹中强同志的先进事迹,立足本职学先进、赶先进、做先进。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党员群众充满期待。各级组织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足实际、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组工干部要自觉讲党性、讲信念、讲传统,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努力以创先争优的实际行动和成效,提升组织部门的公信力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