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发生的各种群体性事件,是社会转型时期各种新的矛盾冲突的具体表现,与以往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有所不同,在如何预防处理上我们还缺乏经验和有效的应对办法。本人读了《中国群体性突发事件》这本书后,对自己从事的环境信访问题有了更深刻的了解,能够做到心中有数,沉着应付,能够拿出一套有效的办法,及时化解矛盾。
本文结合我县实际,对当前环境信访工作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处置对策进行探讨,供大家参考。
一、在新形势下开展环境信访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十七大以来,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和“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准确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二、我县环境信访工作的现状
(一)我县整体规划、布局不合理,环境信访隐患多、疑难多。我县城区内的居民区中混杂着商业、饮食、服务、文化娱乐、加工生产等多种行业,这些行业在从事经营活动中就必然产生或带来了油烟、噪声、烟尘、污水等多项污染或影响。一些老工业企业、重污染企业的附近兴建了居民区,而居民住宅楼兴建了许多门面房,这为一些产生或有可能产生扰民污染的经营活动提供了客观条件。
(二)船舶修造业在开发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引起环境纠纷。近几年,岱山船舶修造发展较快,但由此引起的环境纠纷问题也非常突出。相当一部分船舶公司没有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更不要说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取得正式生产资格。如位于长涂的原顺舟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因未能落实环评要求,引起群众信访,最终该公司被迫停建。
(三)石子宕口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粉尘污染引起环境污染纠纷。宕口开采、轧石、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扬尘污染影响周边群众,爆破引起对居民房屋震动影响和安全隐患。例高亭镇渔山三家石料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噪声、扬尘、爆破震动影响附近村民,同渔山南山岙村民发生激烈冲突,并引起上访。
(四)畜禽养殖污水、臭气污染引起环境纠纷。由于有些较大规模的养猪场治理设施不到位,产生的污水、臭气对周边群众产生较大影响。如岱山天膳食品有限公司大峧猪场环境问题,引起大峧村民不满和上访。农村一些散养猪户离居民区较近,产生的污水、臭气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引起群体上访。如衢山镇培荫一家养猪户,周围群众多次向镇里反映表示不满。
三、引发环境纠纷的深层次原因
(一)环保部门难以有效发挥统一监管的职能。众所周知,处理环境信访问题需要很多部门齐抓共管、有效配合。上面提到的开发商兴建居民区未执行环保审批手续而带来了很多污染问题或污染隐患,就是部分地由这种原因造成的。我国在环境保护领域实行的是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多部门分层次的执法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执法主体林立,执法权力和执法责任分散,不仅不利于集中执法,统一执法,而且容易造成执法混乱,并给执法相对人履行义务造成很大不便。
(二)环保法律法规没有很好贯彻执行。根据环保法律规定,建设项目必须通过环保部门审批,但前些年,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以“先发展,后保护,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发展理念,在产业选择、生产布局、项目引进等工作中,让一些项目大批上马,而污染治理措施又没能及时跟上,致使污染影响长期存在。当污染影响产生后,因治理成本高,治理难度大,致使污染影响难以有效消除。
(三)环保部门执法手段存在障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要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履行某种职责以及禁止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实施某种行为的规定很多,但是,这些规定在法律法规中往往没有相对应的法律责任条款,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不遵守这些规定时,环保执法机关没有制裁的依据,致使环保执法机关面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时常常束手无策,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几乎没有赋予环保部门任何强制执法手段,客观地讲,环保执法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软弱性和不彻底性。
(四)规划前瞻性不够。有些原有规划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致使一些污染企业与居民区距离较近,未能达到相应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企业生产活动造成的污染影响导致企群矛盾突出甚至激化。有些工业集中区块环保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入户企业存在废水无处排、废渣无法统一收集处置等困难,导致企业产生的各类废水就近排入河道,废渣随意倾倒,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五)环保执法能力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目前我县环保部门的管理和执法力量相当薄弱,与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远远不相适应,环保管理执法人员和一些必要的监测、监察及环境应急装备严重不足。环境纠纷事件发生后,环保部门可调配力量十分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处置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