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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如何应对涉检网络舆情
——读《中国群体性突发事件成因及对策》有感
 
http://www.daishan.com  岱山新闻网     2010年8月30日 09:31     放大 正常 缩小 打印
 

  现阶段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不断发生和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中国群体性突发事件成因及对策》一书实事求是地正视这一问题,以大量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研究这一问题,为解决群体性突发事件提供了一系列选择,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一揽子方案。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我国社会逐步进入一个高度信息化的时代,网络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表达民情、畅通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作为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机关,无可争议地成为网络舆情关注相对集中的部位,涉检网络舆情呈现出较快的增长趋势,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带来了新的考验和挑战。检察机关如何做好涉检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发现和引导处置工作,已成为新时期检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

  一、 涉检网络舆情的概念和特点

  涉检网络舆情,是指众多网民通过互联网对涉及检察机关的事件、行为、问题等发表言论,可能或已经对检察工作或检察形象产生重大影响,并进而形成具有一定倾向性的意见的汇总。一般来说,这种倾向性意见多是网络上的负面新闻或不利言论。涉检网络舆情往往呈现这样几个特点:1、隐蔽性。现在,人民群众对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的不满,已经延伸到对检察机关的不满。由于网络虚拟、隐蔽的特点,他们在网络上为所欲为,任意发泄自己的言论,质疑检察机关的办案公正性,这严重影响着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2、发散性。依托互联网开放的天性和无可比拟的传递速度,网络舆情具有强大的放大效应和扩散效应。人们在BBS论坛、博客等虚拟空间里交流对一个案件的看法,一些偏激者一旦发现涉检的负面网络舆情,就会跟着一边倒,如此循环往复加上炒作,就会形成巨大的舆论“泡沫”。3、难控性。互联网匿名传播的方式使得一部分网民在发表言论时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缺乏必要的责任感,小范围的舆论一旦在大范围的民众中掀起强烈的社会反响,检察机关对这种现象很难进行及时有效的控制。

  二、 涉检网络舆情应对的误区

  1、 简单一堵了之。网上舆情爆发后,简单以删帖堵塞言论。殊不知,网络传播点多面广,一删了之的做法很可能适得其反。

  2、错失处置时机。俗话说: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面对网络舆情,没有及时发现和引起重视,没有敏锐把握网络媒体的舆论动向,及时做出正确的回应,导致舆论狂潮。

  3、重处置轻引导。认为网络舆情是千里之外的事,只要把检察机关职责内的事处置好就行了,未在第一时间公布事件真相,致使不实传言通过网络炒作越演越烈。

  4、仓促发布结论。在真相没有调查清楚前,就急于发布结论,转移舆论焦点,非但不利于舆情引导,还会引起当事人或人民群众的更多质疑和不满,进而使检察机关成为网上舆论攻击对象。

  三、 提高涉检网络舆情应对能力

  (一)坚持“三不”原则

  1、“不瞒”。一旦发现突发网络舆情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将处置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在调查中如果发现反映情况属实,严格依法处理,绝不姑息养奸。2、“不慢”。在应对网络热点问题时,及时采取一些调查和应对措施,及时向网民澄清事实,尽量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3、“不横”。对待群众批评尤其是网络监督虚心接受,认真整改,对待群众反映问题认真调查,真诚答复。

  (二)推行网络发言人制度

  网络发言人负责办理交办的网络媒体反映事项,解读相关政策等相关权威信息,及时发布网络媒体中群众反映事项的办理结果,并负责群众咨询求助问题的答疑,正面引导网络舆情,占领网上发言主动权和主导权。

  (三)建立六项工作机制

  1、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涉检网络舆情研判与处置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明确由院办公室具体负责执行涉检网络舆情的研判与处置,由专门人员负责开展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应对和评估工作。

  2、舆情把握机制。由专门人员负责对涉及本院的网络舆情进行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通过实时巡查的方式随时掌握舆情动态,并在发现涉检网络舆情或突发事件后及时进行分析研判与信息上报。

  3、分析研判机制。由专门人员负责对涉检网络舆情进行汇总、登记和总结,通过跟踪分析和研判,掌握网络舆情的发展走向、舆论热点和媒体关注焦点,并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级别和程度,提出处置意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应急预警机制。按照涉检网络舆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涉检网络舆情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警机制,做到及早发现舆情危机苗头,及早对可能产生的现实危机的走向、规模进行判断,及早通知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应对危机的准备。

  5、应对处置机制。坚持以积极回应、“主动引导”为主的处置原则,在第一时间将涉检网络舆情上报领导小组后,快速建立起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稳定、顺畅、高效的联动机制,适时、规范地发布权威信息,掌握权威信息发布的主导权,并最大程度地争取媒体的认同和支持,采用积极的方式应对和化解网络舆情危机。

  6.总结评估机制。在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形成书面报告和建议,建立起有效的舆情处置评估机制。

  四、强化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

  检察机关的网络舆情研判和应对能力,也是执法公信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检察机关,强化涉检网络舆情工作,必须把握信息化条件下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从根源上降低网络舆情危机发生的可能性。

  1、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认真执行最高检《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凡是与检察职权要关而又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都进行以开。积极探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接受人民群众来访,邀请人民群众参观,主动公开检察机关工作职责、办案流程等不涉密的事项和程序。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拓宽限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强化法律监督,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突出抓好涉检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正确把握处置的原则、策略、时机和方式,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和法制尊严。对于群众关注的检察工作的敏感问题、热点话题,及时公布事实真相,表明处理态度,回应群众质疑,依法妥善处理。

  3、多渠道畅通民意诉求与表达。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下访巡访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开通视频接访,安装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落实首办责任制,对管辖内的首次涉检信访案件百分之百受理,百分之百答复,百分之百落实,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实行领导包案制,对重信重访、超级上访、群体性上访事件,坚持定领导、定专人、定时限、包处理的“三定一包”责任制。

 
来源: 县委宣传部  作者: 罗丁音  编辑: 袁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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