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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群体性突发事件 提高公路路政执法水平
——读《中国群体性突发事件成因及对策》有感
 
http://www.daishan.com  岱山新闻网     2010年8月30日 10:23     放大 正常 缩小 打印
 

  近年来,我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已从一种特殊性变为一种常态性,不断考验着党和政府的应急管理能力。政府机关在处理突发事件时,能否做到依法行政,这是对政府行政能力的最大考验。作为最基层的公路管理部门,如何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发生,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是我们公路行业管理部门必须面对的问题。本人通过对《中国群体性突发事件成因及对策》一书的学习,对群体性突发事件有了新的认识,进一步充实了关于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知识,不断把握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和规律,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基础。

  一、正确认识群体性突发事件

  群体性突发事件,就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所引起的部门公众参与的对社会秩序和社会基本价值产生严重威胁的事件。当社会上多数人的权利、利益受到侵害,社会中存在不和谐因素,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外来因素的影响等等,都会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书中阐述了有效化解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总体思路:从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有效化解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社会基础性工程建设、建立健全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科学化民主化的决策制度,提高政策质量、培育和发展公民社会,建立社会自我调控机制等方面,来提高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

  同时,在处理突发性事件、做出决策中还要遵循基本原则和特殊原则。一般原则有: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原则;信息原则;系统原则;可行性原则;动态原则;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原则;客观原则;择优原则;外脑原则等。特殊原则有:迅速及时原则;目标导向原则;法定程序原则;权力制约和监督原则;利益补偿原则;责任追究原则。在实际事件发生时,还因灵活机动,必要时打破条条框框,使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更科学化、合理化、人性化。

  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理的好坏,是对一个部门领导者的考验,在正确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上,要有较高的政治敏感性,并且需要深厚的理论功底,平时要不断的学习、熟悉、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各类政治会议内容,并把握其精髓,把握其规律。还要善于分析、掌握事物发展的规律,要从大量的现实生活和工作中的感悟,掌握其本质,透过现象看本质。更应通过实践,因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

  二、正确掌握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各个阶段

  一般事件都可以分为前期、中期、后期。群体性突发事件也不例外。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基本思路在于控制源头,防止矛盾激化,保证政府有效地控制局面,并能妥善地处理善后事宜。

  1、前期:

  群体性突发事件在爆发之前,往往需要经历一个时间长短不一的积累过程。这个时期更多地表现在人们对某些事情的不满等产生对社会政治态度方面的积累。随着事项刺激的加强和受刺激人们数量的增加,导致参与者们活动频繁,构成事件。

  近年来,特别是因房屋拆迁补偿、教育就业压力、安全生产事故以及资源环境污染等方面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不在少数,这就需要我们具备敏锐细致的观察能力,及时捕捉“敏感点”,掌握源头,加强预防预警,把问题控制在萌芽之中,有效地抑制事件的发生,杜绝错过控制和引导舆情最佳时期。

  2、中期:

  这一时期是最考验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一个阶段。需要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平息事态,与群众的接触才能够解决。这一阶段是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核心环节,要通过各种信息工作渠道,上报有关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信息,在事发地有关党政决策者领导下,由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努力做到采访、信息报送、审核和新闻发布及时、准确、有序,将已经形成的事态平息下来。要坚持运用宣传教育的方法劝解疏导,千方百计同人群沟通协调。工作人员要在现场文明执法,并通过自身有说服力、感染力的言行,逐步消除对立情绪,缓解僵持对立局面。当现场劝解工作久不奏效,人群躁动不安,行政机关要果断制造先声夺人的气势。在群体性现场的处置中,把握时机、果断行动是处置工作的关键。

  3、后期:

  由于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成因不同,它的发展形式也会不同。有的经历很短,而有的则持续一段较长时间,其间,还会发生一些波动。在事件得到基本解决后,参与事件的个人开始恢复原有或正常的生产、生活状态。同时,有关该事件的信息数量一般会明显减少。但是,社会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而地域的不同也造就了事件发生的形式不同。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会以另一种新的形式出现。

  因此,对事件的及时处理,不意味着处置工作已全部完成,它还需要不断的反馈,政府内部需要对相关的信息汇集和分析工作进行必要的总结,提出进一步的工作要求,对群众要有计划地组织新闻发布等活动,及时引导社会舆论、以平定事态、稳定民心。伴随事后的追踪、回访、救助和落实,了解有关信息,对群体性突发事件进行常备不懈的全程监控,防止此类事件再度发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并关系到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长期处置效果,这对于处理好有关事件和应对复杂局面具有重要作用。

  三、公路路政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正确处理路政工作中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有效地保护公路的路产路权、维护公路的合法权益、提高公路的通行能力、确保公路正常的安全秩序和公路的安全畅通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有效提升路政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

  路政管理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特别重大的公路坍塌、桥梁倒塌造成交通中断或发生在公路上影响特别大的群体性闹事,阻碍正常交通安全畅通的行为,及公路产权受到不法侵害,扰乱办公秩序、危及人身安全、影响特别重大的事件等。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加强组织上的领导,成立突发事件处理小组。第一时间掌握路面情况,并适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从而采取有效的交通管制措施,为辖区交通安全畅通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要及时、准确地了解路面情况,适时增派人员,确保足够的人员和装备投入;路政员应加强对重点路段、危险区域的巡逻和控制,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天气变化、路况信息和行车安全。要加强快速清障与规范施救工作,对发生事故或故障的车辆要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拖离事故或故障现场,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实行交通管制的最终目的是预防更大事故发生。因此,应对措施中,必须把规范现场处置程序作为重点来加以明确,严防“二次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路政人员达到现场后迅速摸清情况,并在最快最短时间内报告上级领导。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应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疏导、化解工作,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救助渠道及正当的申诉方式,通过合法手段和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努力化解矛盾;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有关职能部门限期研究解决,尽量安抚群众情绪;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和教育群众知法守法。

  (四)做好善后工作。

  事件平息后,要继续做好群众工作,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兑现,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做好化解工作,并加强跟踪督查,防止事件反复。组织开展事件的损失评估工作,认真剖析引发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题报告。根据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事发责任单位或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修改完善预案。

  一个行业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一个社会的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保障。正确认识群体性突发事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正确处理好突发事件,积极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增加人民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号召力,实现国家稳定、和谐的整体发展目标。

 
来源: 县委宣传部  作者: 黄 海  编辑: 袁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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