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警大队日前公布的上半年交通事故“白皮书”显示,违法行车是事故主因。而涉及电动车的事故依然呈高发态势,令人担忧。
据交警部门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县道路交通事故接处警1460起,同比增长3.9%,其中自行协商解决的有627起,同比增长16.1%。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起、受伤2人,同比分别下降50%、33.3%,造成经济损失41.93万元,同比增长10.5%。
区域:城区道路事故多
上半年,城区道路是事故的多发区域,占事故总数的57.6%。与去年同期相比,本岛城区交通事故数量上升15.4%。
从道路分布看,主干道道路是事故多发道路,共发生事故762起,占事故总数52.2%。城区主要集中在本岛的长河路和沿港路、衢山镇的人民路;农村主要集中在本岛的高双线和高东线、衢山镇的岛万线。上半年,通村道路共发生事故565起,占事故总数的38.7%,高亭南峰村道、大岙蓬圆路、泥峙新道头、岱西前岸、衢山田涂等村道为事故多发区。
路口位置也是事故多发地段。上半年,路口共发生事故351起,占事故总数的24%。不规则交叉路口的事故率明显比十字路口的事故率高。蓬莱阳光门口与衢山大道道路叉路口、浪琴花园西门口与高双线叉路口、泥峙宫门三岔路口成为车辆碰撞的多发地段。
时间:11时至13时是黑色时段
交警部门分析,从上半年事故时间段来看,日间事故多于夜晚事故。
据了解,上半年事故发生在上午8时至9时共发生事故233起,占事故总数的15.6%。11时至13时发生事故339起,占事故总数的23.2%。16时至17时发生事故291起,占事故总数的19.9%。
从时间点上看,17时是事故发生的高峰点,上半年有176起交通事故发生在17时;11时和8时的事故发生率也较高,分别有127起、125起。
交警部门分析,上下班时间点车流、人流多,车流量、人流量密集了,交通事故就容易发生。
主体:电动车事故呈高发态势
非营运车辆、非机动车是交通事故的多发车辆,分别占事故车辆总数的25.3%和41.3%。发生事故的非机动车主要是电动自行车,上半年共发生事故877辆次,占事故总数的60.1%。
县交警大队教导员姜遥远分析说,从交通事故违法行为来看,违法载人成为电动自行车高发的主因,占事故总数的35.5%;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突然猛拐因素也占了事故的29.6%;不按规定让行占了事故的27%。
“这三大因素促使电动车成为马路上的‘不定时炸弹’。”姜遥远说。
原因:违法行车是事故主因
“违法行车是上半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姜遥远告诉记者。
从驾驶人看,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不需要经过专业的驾驶培训,相对的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经常发生抢行猛拐、骑车带人、并排骑行、乱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车速过快等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涉及机动车事故的驾驶人驾龄集中在3至7年,这个驾龄段的驾驶人,驾驶技术已经由生疏趋于熟练,自信心逐步增加,甚至膨胀。在实际驾驶过程中车速相对过快,遇到情况采取措施时又过于自信,导致判断失误。
从车辆看,在机动车里,由车辆性能引发的交通事故主要是农用车和拖拉机,这些车辆绝大多数存在长期严重超载的行为,造成车辆的制动、转向性能不良;而非机动车中的电动自行车,因其大部分是超标车,特别是车辆的最高时速,有些甚至达50公里/小时,同时制动性能又不佳,难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今年上半年交通事故发生的一个新特点是,本岛有两条道路在整修扩建,一条是高东线石马岙路段,另一条是沿港西路小高亭至浪激渚路段。这两条道路都没有实行封闭式施工,而且在施工过程中没有设置完善的安全警示标志,夜间也没有开启警示灯,导致事故屡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