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下午,因交通肇事逃逸的驾驶人沈某被衢山交警中队依法执行拘留。
7月26日9时30分许,衢山交警中队民警正在路上执勤,看到一辆“大绵羊”摩托车沿人民路由东往西行驶,该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执勤民警示意摩托车靠边停车,但该车为逃避检查撞到停在路边的两辆小型汽车和一辆电动三轮车后,飞速逃离现场。
事故发生后,民警根据记住的车牌号码和群众反映,当天便通过机动车辆信息查询得知该车车主为衢山镇田涂村人沈某,同时查明该肇事摩托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及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并通过人口信息查询发现沈某与肇事摩托车驾驶人的体型相仿。民警立刻联系上沈某,沈某对其肇事行为供认不讳。在民警劝说下,当天下午,沈某在朋友的陪同下前往衢山中队投案自首。
据沈某交代,自己当时因害怕未戴安全头盔、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违法行为被交警抓获罚款,就抱着侥幸心理冲过交警的拦截,因冲过后车辆失去控制撞到了路边的几辆车子,幸亏没有撞到行人。根据沈某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拘留三日、罚款1562元、记15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