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会车,迎面射过来一道刺眼的亮光,顿时眼前白茫茫一片,过后又是漆黑一片,需要好久才能反应过来;还有那特别刺眼的氙气灯,让人“眼花缭乱”。这样的经历,不少市民都遇到过。
随着我县私家车保有量的增加,乱开远光灯的现象也越来越泛滥,正成为人人痛恨的恶习。被滥用的远光灯
9月19日晚,记者在城区长河路五岔路口现场调查。虽然灯火通明,但短短几分钟内,有十多辆车开着远光灯招摇而过。
随后,记者又分别到城区几条主要道路进行观察,发现乱用远光灯的司机大有人在。
李女士家住高亭镇浪激渚,每天晚上下班回家对她来说都是一个痛苦的经历。“我晚上骑电动车,最怕对面的车开大灯,那灯光一射过来,根本就看不清前面的路,还有的车灯灯光特别白,特别刺眼,让人眼睛都睁不开。我有好几次因为对面的车灯太耀眼看不清路,差点摔倒,来来往往的汽车电动车又多,好危险啊!”
“现在高亭城区路灯明亮,其实根本没有必要开远光灯。”说起远光灯,同为开车人的出租车司机张先生颇为无奈。
有一次晚上载着客人从东沙去高亭赶船,没想到路上迎面过来一辆小车,开着远光灯。打闪灯提示,对方也不切成近光。无奈之下,他只好低头看路,降低车速。
“要是这种情况下出了事情,人家车子开过人也找不到了,我到哪里说去啊。”张先生说。不文明用灯原因多多
“之前在驾校学习的时候,驾校没有夜训,教练也没教过远光灯和近光灯有什么区别,在什么情况下使用。所以我开车的时候一直用远光灯,因为它最亮、照得最远。”今年8月份刚拿到车钥匙的李先生说,夜里开车,经常遇到对面的车用灯闪自己,也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意思。
还有些年轻朋友更是给自己的爱车安装了氙气灯,“我几个朋友都给自己的车子安装了氙气灯,那灯光一打出来,亮足了。”葛先生拍着车子告诉记者。
“有的时候是为了赌气。”在某单位开车的董先生说,如果对面车子开着远光灯,他一般会打闪灯提醒对方,如果对方没有反应,他也只好打开远光灯。治理有法可依但取证难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不能使用远光灯。
“取证有难度,法律规定夜间会车距离到150米时,驾驶员必须将远光灯改为近光灯,但这‘150米’很难确定。而且拍摄设备在远光灯的直射下,也会短暂‘失明’,无法清晰记录其车牌号。”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洪舰军告诉记者。
“我们也与县里的几家驾校进行了沟通,要求他们在理论知识培训的时候加上远光灯这方面的内容。至于安装氙气灯的汽车,只要合理使用远近光灯,并不会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洪舰军说。
为治理滥用远光灯现象,交警部门在今年8、9月份连续开展了多次整治行动。对此,洪舰军坦言光靠交警部门是远远不够,还需要广大驾驶员朋友的配合,养成良好的开车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