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件小事引发不和谐的事情发生,经常会让我们陷入疑问,为何不能将其及时化解于萌芽?同样,一个处在大开发、大开放前沿的地方,各种利益纠葛难免搅拌其中,这个时候更需要一个社会化的调解机制发挥更大作用。就此而言,在岱山当前的发展阶段,逐步构建一个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无疑将为今后的可持续发展筑牢良好的社会根基。
人民调解制度被称为解决纠纷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的新时期,做好人民调解对于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民间纠纷、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都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新的形势下,传统的人民调解工作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矛盾纠纷成因复杂、涉及面广、利益诉求多元化等现象日益凸显、给调解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甚至有些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性、对抗性和组织性等特点,一旦处置不妥,极易酿成严重后果。
对此,我县积极研究探索调解工作的新思路。《岱山县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实施意见》的出台,可以认为,是对新形势下社会调解工作的积极探索。
我县在“解放思想、两创四敢”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了“查矛盾隐患,促和谐稳定”。其实,很多矛盾隐患,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通过调解工作予以化解。因此,及早、及时发现问题,找出根源的所在,这样有助于更好的开展调解工作。做好调解工作,并不是一纸文件、一次会议、一个电话就可以在短时间内达到一定的效果,相关职能部门要抓好落实和完善机制,还要在原有基础上继续查找漏洞,及时掌握一些潜在的矛盾和问题。同时,我们更需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集思广益,让大调解工作发挥应有的优势,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