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产假延长了8天。”在衢山镇某社区工作的祝小姐预产期在今年7月底,听到这个消息后,她十分欣喜。
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草案)》,将女职工产假由90天延长至14周(98天)。
草案一出台,引发岛城热议。在欢喜产假更加人性化的同时,也有市民担心政策能否落实等问题。对此,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
医生:有利于女性健康和婴儿成长
“产假延长,有利于产妇调养身体和宝宝的成长。”县第一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姚珊瑚介绍,产妇产前产后在身体、精神状态等方面发生了变化,大约需要40多天的时间才能恢复。产假延长8天,新妈妈可以更好地规划产后复原。
姚珊瑚表示,母乳带着来自母亲的体温,通过孩子吮吸流进孩子的身体,更容易被一个新生儿接受,也更有利于一个刚出母胎的婴儿的健康。而乳汁的分泌量与产妇的睡眠、情绪和健康等状况密切相关,所以产假延长有助于母乳喂养。
新妈妈:有人欢喜有人忧
产假延长主要是在产后。
“第一次当妈妈,对照顾宝宝没什么经验。哺乳期一长,可以增加亲子交流的机会,孩子以后也不会对我太陌生。”祝小姐说。
而同样怀有身孕的张小姐却在担忧。“公司能保证让我安心休完98天的产假吗?等休假回来,是否已有人代替自己的岗位?”……
有关部门建议,如果有企业不允许女职工休满产假,或者因休产假而无故开除女员工,当事人除了通过法院或劳动部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外,也可拨打职工维权电话12351,向工会部门反映情况,还可找当地妇联出面调解。
工会: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我们将与企业修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督促企业遵守相关规定,进一步维护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县总工会副主席曾国良说,维护女性休产假的权利,除了相关部门的监督,更重要的还需女职工增强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
据了解,在我县一些小型企业工作的女职工,因流动性大,她们在临产时,大多选择辞职,等孩子度过哺乳期,再出来就业。
“她们的产假权利意识还较弱。”曾国良说,下一步,县总工会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