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保险合并,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日前,记者从县社保中心了解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办理,受到了我县居民的欢迎,已有4万余人参保。
渔农村和城镇有了统一待遇
前几天,家住南峰社区的王女士到社区办理新农合医保。缴费时,工作人员告诉她,现在新农合已经合并为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需要缴纳200元。
一下子要多缴几十元,这让王女士很疑惑。“咋一下要多缴这么多啊?”
“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并了,以后我们渔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在医保保障范围、待遇水平、经办规程等方面都统一了。而且社区还给补贴,个人实际只需缴纳150元。”
听完工作人员的解释,王女士高兴地说,“这个政策好足嘞,阿拉和城区人享受到了相同的待遇,多几十块钱值了。”
据县社保中心新农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国巨介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推出,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渔农民得到不少实惠。
如渔农村未成年人受到意外伤害时,最高可以领取补助金2万元,这是新农合没有的。此外,相比新农合,渔农村居民普通门诊报销待遇和最高补偿限额都有了相应的提高。其中,居民最高补偿额从原先的10万元,一下提高到了18.3万元。
居民需要注意的是,在住院报销待遇划分上,新农合按照乡镇级定点医院、县(区)级定点医院、市级定点、市外定点医院划分住院起报线和补偿比例。而城乡居民医保则是按照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二级以下医院来划分。
“这使得住院报销的最高起付标准从1500元降低到了1000元,此外舟山三级医院有3家,那么大部分市内医院起付标准将从1000元降低到800元。”王国巨说。
参保范围扩大受惠人群增多
日前,河南籍来岱工作的王自生可谓双喜临门,不但拿到了我县第一本《浙江省居住证》,而且能和本地居民一样参加我县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执行,大大扩大了参保人员范围,使更多人能享受到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
据了解,凡是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包括18周岁以上我县户籍居民,本县户籍未满18周岁或18周岁以上在我县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县外户籍在本县区域内就读的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和各类高等学校的学生,县外户籍在我县居住并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外来婚嫁女取得《浙江省居住证》且未参加户籍地基本医疗保险,这些人员都可以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到9月25日基本医疗保险办理结束时,我县将计划实现参保率95%以上。”王国巨说。
此外,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困难群众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经我县民政残联等部门确认后应报尽报,个人参保费用由财政部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