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难,难在不公开、不透明、猫腻多;难在政策时时变,先征后征不一样;难在领导“一言堂”,剥夺了百姓话语权……我县实行“阳光征收”,采取信息公开、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等措施,不仅打消了居民顾虑,而且让居民真正享受了“阳光”。
让居民沐浴“阳光“,公开透明是关键。
我县严格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通过县住建局网站开辟专栏、报刊、电视台等途径,公布相关征收与补偿政策,在征收范围内就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与用途、土地面积与性质等调查结果以及被征收房屋的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意见,及时公布政府作出的征收决定,一系列的公开举措让居民吃了一颗“定心丸”。
合理的征收与补偿方案是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做好征收工作的基础。为此,职能部门通过召开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论证会、征求被征收户的意见等途径,对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严格把关,着力完善。在实施过程中,征收补偿资金按时到位,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确保补偿足额到位。
另外,在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工作中,相关部门积极畅通群众意见表达和利益诉求渠道,充分接受群众监督,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要求,对一些不合理要求,坚持不乱开“口子”,防止造成“以闹取胜”的不良影响,以此赢得群众满意、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