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组一行,对我县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及“四项监督制度”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俞福达,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施波出席汇报会。
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干部任用条例》精神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在干部民主推荐环节,坚持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相结合,探索实行“多元推荐、适岗比选”,扩大初始提名范围;在干部考察环节,全面实行“两圈”考察,并引入“德”的正反向测评,详细了解领导干部德行情况;在干部任前环节,出台了《县管领导干部任前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并全面开展任前廉政知识和法律测试,严把选人用人入口关;在干部任用监督环节,认真开展部门“一把手”届中和离任审计,并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组织部长约谈、干部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恳谈会等制度;在干部培养环节,积极拓宽培训渠道,在组织开展主体班次培训的基础上,成立了罗家岙、金海重工干部教育实践基地,切实提升干部群众工作能力,为融入舟山群岛新区、推进“三大定位、四个岱山”建设提供坚强的干部人才保障。
检查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多种形式,详细了解了我县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四项监督制度”情况等。
反馈会上,市检查组对我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岱山县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到位,能积极探索创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并以“四项监督制度”为抓手,优化选人用人环境。同时,检查组也就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