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初,县绿化委员会向全县发出了《踊跃认种认养绿地倡议书》,提出了认种认养条件:个人认种认养者,需达到树木3株以上(50元/株),绿地面积5平方米以上。单位企业团体认种认养,必须达到树木30株以上(50元/株),绿地面积50平方米以上。个人达500元以上、单位企业团体达5000元以上者,由县绿化委员会授予认种认养证书,并在所认种认养的树木、绿地上悬挂或树立认种认养荣誉牌;个人出资1万元以上、单位企业团体出资10万元以上者,由县绿化委员会向省绿化委员会申报认种认养证书;对认种认养规模较大的,县绿化委员会在全县年度绿化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并可让其单位名称、个人姓名、企业名称或商标品牌在认种认养区域内立碑命名。
首期认种、认养区域为:
县行政中心广场、钟家山、环岛线两侧、蓬莱公园等区域。
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作出了承诺:保证管好用好认种认养资金,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到目前为止,全县已有县农林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市场局、县盐业局、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岱山县兴丰沙洋花生专业合作社、岱山县双凤禽蛋专业合作社等8个单位和企业,以单位(企业)及个人名义出资参与了认种认养活动。另外有县政协、县法院、县科技局、县国土局、县民政局与县绿化委员会达成了认种认养的意向。县总工会和衢山镇在本系统、本辖区内下发了认种认养活动倡议书,号召职工群众积极参与认种认养活动。
县绿化委员会将在3月19日组织开展认种认养活动启动仪式,以揭起我县的认种认养活动一个新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