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困难群众过一个温暖的春节,我县向全县城乡1487户2205名低保对象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贴和春节慰问金共计79万元。
据悉,此次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200元。春节慰问金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22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1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