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涉外生产的渔船,将被处以10万元罚款,停航28天;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当年度柴油补助款。近期,我县开展渔业船舶春季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维护渔业生产秩序。
据悉,此次整治行动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方式,重点开展渔船网具超载、非法捕捞、涉嫌非法越界捕捞等执法检查。
根据规定,对帆张网渔船网具超载行为,一律没收超载的网具,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罚;对“三无渔船”及非捕捞渔船擅自改装从事捕捞生产等违法渔船,一经调查核实,一律作没收拆解处理;非法涉外生产的船只,被处以罚款10万元,停航28天,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当年度柴油补助款。
截至目前,我县已发现2艘渔船涉嫌非捕捞渔船擅自改装从事捕捞生产和非法租赁“三无”船只,相关部门已对违法渔船扣押,对相关情况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