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期间,许多情侣都选择在这一天登记结婚,见证人生的重要时刻。不过有关夫妻财产的问题也随之出现,有一些夫妻在结婚第二天甚至结婚当日就来公证处办理夫妻财产协议公证,主要内容就是老百姓俗称的“房产证加名”。为此县公证处提醒广大新婚夫妇,需要办理夫妻财产协议公证,除双方必须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外,夫妻双方应事先就房产分割及归属问题达成一致,另外房产证加名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银行按揭已还清,贷款抵押登记注销;二是房屋产权证书已办好。
县公证处地址:高亭镇沿港一弄14号(原高亭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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