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岱山地税稽查部门检查,2010年期间,岱山蓬莱综合门诊部负责人陈某在利益驱使下,指使记账人员设置账外《门诊收入日报表》隐匿医疗服务收入31.46万余元,造成偷逃国家税款1.59万余元。
据悉,我县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后,岱山地税稽查部门于今年年初对该门诊部进行税务检查。检查人员根据账簿凭证、报表等各项资料间的勾稽关系,核对该门诊部的各项涉税收入后发现该纳税人2010年度营业收入明显偏低。
检查人员认为2010年度存在部分收入未入账的违法嫌疑,通过对负责人耐心的政策讲解、利弊分析,以及偷税的反面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例举,最终,负责人承认部分2010年《门诊收入日报表》记载的医疗服务收入未入账。 岱山县地税稽查部门对其收入不入账、偷逃国家税款行为给予追缴个人所得税1.59万余元、加收滞纳金4000余元,鉴于其设置“账外账”隐匿收入的主观故意性,对其偷逃税款处一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