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由盗窃变为抢劫的案子,犯罪嫌疑人在入室盗窃时被发现,拿出随身携带的美工刀威胁主人,结果被两罪并罚。
云南籍男子胡某在岱山打工多年,平日里花钱大手大脚,入不敷出之下就心生歹念。
今年5月至7月间,胡某采用推门入室、钻窗入室等方式,连续盗窃作案7次。盗窃物品不光有现金,还有手机、煤气罐、油、甚至连床单、枕套也收入囊中。
刚开始,胡某作案的地点还多选择出租屋或职工宿舍等防备条件较差的住所。时间一久,他开始嫌这些地方来钱太慢,于是“转移阵地”。
7月8日晚,胡某摸入浪激渚一户人家,偷得现金7000元,以及不少值钱的首饰。
或许上次“获利”颇丰,让胡某尝到了甜头。7月23日晚,趁着夜深人静,胡某再次翻墙入户,进入了被害人乐某家二楼的卧室。
不巧的是卧室里乐某的女儿并没有睡熟,她听到了胡某进入卧室发出的声响,于是就大喊“有小偷”。乐某和妻子也应声起床,三人赶紧追着胡某到一楼客厅。
为了快点逃跑,胡某拿出身上的美工刀,企图割破客厅门外的纱窗,并趁机威胁乐某家人。最终,破门而逃。发现胡某拿出刀具乱晃,乐某一家人也放弃追逐。
7月30日,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法院经审理查明,最终认定胡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抢劫罪,决定数罪并罚。胡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两罪并罚,决定对胡某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