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广大市民可采用电话、信件、网络等形式向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人举报时要尽量说明违法事件发生的时间、违法生产经营者所在的具体位置及违法事实的相关证据。
(一)举报电话
农林部门12316:负责受理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投诉、举报;
海洋与渔业部门4406852:负责受理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的投诉、举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96317、4478565(餐饮):负责受理食品生产、流通加工、餐饮服务环节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投诉、举报;
9631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方面的投诉、举报;
(二)举报邮箱:dsspzzb4611@163.com
欢迎和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举报食品领域违法行为。县有相关监管部门将认真调查处理举报提供的线索,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