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电力客户:
您好!
春节期间,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客户服务提供标准》(国家电网企管[2014]1466号)有关规定,岱山县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营业厅(包括沿港西路181号收费点)2015年2月18日(大年三十)至2015年2月20日(正月初二)法定节假日暂停营业,期间24小时自助缴费机将继续为您服务。2月21日(正月初三)营业厅正常营业。
为使您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请合理安排时间办理所需业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望相互告知!
国网岱山县供电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