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县旅游业转型升级,发挥好财政资金对旅游业发展的引导支持作用,我县日前出台《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支持方向、分配原则、主要用途、申报程序、使用监督等多个方面,对县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进行了规范。
该办法明确,县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应专项用于旅游规划、景区开发、宣传促销、节庆活动、人才培育、产品研发等十一个旅游相关领域,采用专项补助、贷款贴息、奖励等形式给予支持,并通过项目提前储备、严格规范申报、日常支出检查等方式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