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传承、传播工作,促进省级文化先进县和海洋文化名县建设,近日,县人民政府出台了《中共岱山县委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该《意见》的出台,是岱山县非遗保护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体现了岱山县委县政府对文化工作,特别是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岱山县非遗保护工作的工作目标,即在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基础上,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营造出民族文化与现代文化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从而使我县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发扬。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岱山县非遗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即逐步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加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岱山县非遗保护工作的保障措施。提出各部门及乡镇政府应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从机制建设、工作机构、经费投入、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和要求。
这份指导性文件的出台,为岱山县做好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对进一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