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强调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既是一种正面引导,又给党组织和党员划了不可触碰的“红线”。作为镇党委书记,必须一手抓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一手抓自身廉洁从政,切实让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
一是突出学习教育。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删除与法律重复的条款,明确了适用范围,使党员清楚底线、明白规矩。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利用“夜学习”等平台广泛宣传教育,切实抓好自身和党员干部8个方面要求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6个方面纪律内容的学习,切实将各项规定内化于心。
二是突出监督检查。要严格将《准则》和《条例》的规定落到实处,一方面,要开展经常性明查与突击性暗访,时刻让党员干部绷紧廉政之弦,努力实现党员干部作风效能过硬。另一方面,要切实抓好招投标、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监督,加强镇下属单位财务审计,切实在源头上预防腐败。严格落实《东沙镇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督促社区(村)按照厘清的33项村级权力清单履行职责,让“小微权力”在阳关下运行。
三是突出问责追责。要不断强化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听取汇报、约谈等方式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查直接责任,查案件本身的问题,查监督监管不力的问题。不能因为怕得罪人、伤和气,就当老好人,关键时刻要敢于站出来、敢于亮剑,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四是突出严于律己。古语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重在自律。作为领导干部,更要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守住廉洁底线、注意生活小节、处理好亲情友情、自觉接受监督,只求“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