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2日起,我县实施新的房产交易政策,新政将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范围由家庭唯一住房,扩大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我县财政部门通过加强部门沟通、政策宣传,实现信息互通,并从提升纳税服务着手,做好政策解答,提高了政策的透明度和执行力。新政实施一个月来,地税部门共受理房产交易301户,其中享受减免275户,减免税费1143万元,其中营业税及附加税899万元,契税244万元。
浙公网安备 33092102000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