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对从事个体经营及灵活就业的重度和贫困残疾人参加社保进行专项补助,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残疾人,其个人自缴部分给予全额补助,全县共补贴43人,补贴金额8.4万元;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给予个人自缴部分30%~60%的补助,全县共补贴484人,补贴金额84.5万元。
据悉,本次补助实行“先缴后补,一年一补”的形式,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个人手中。此项政策将减轻残疾人的医疗经济负担,为灵活就业残疾人增添一份经济保障,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残疾人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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