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环保局了解到,高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
据了解,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3]36号)文件精神,到2017年,所有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标准。高亭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程被列入今年市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
改造后,高亭污水处理厂将由目前排放标准执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提升到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将进一步促进我县的减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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