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派驻机构作为新生事物,干部业绩如何考核,直接关系到派驻监督的工作绩效。目前,派驻机构干部人在驻在部门工作,工资从驻在部门领取,一旦年底的考核“画圈”也在驻在部门,怕影响业绩评定、不敢放开手脚开展工作也因此成为派驻监督工作的短板。
“现在一些派驻纪检组组长是从原来的部门纪委书记转任的,上下关系都比较熟悉,行使监督中难免存在畏难情绪。”县纪委干部室主任何佩燕表示,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必然会得罪人,在年终的考核测评打分中分数往往不高。
补齐短板,势在必行。为了发挥好派驻机构的监督“探头”作用,让派驻机构干部敢作敢为,日前,县纪委在实现全面派驻、明确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实施派驻机构单列考核,由县纪委统一负责,优秀等次单列,不计入驻在部门的优秀名额,以此保证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据悉,年终考核分为工作考核和干部考核两大类,均以百分制计分,按工作量化考核60%和述职评议40%的比例确定考核比重。对科级派驻纪检干部的考核,县委综合考核组考核占30%,派驻纪检组工作考核占40%,民主测评占30%。科级以下派驻纪检干部考核,派驻纪检组工作考核占40%,公务员平时考核占30%,民主测评占30%。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派驻机构和派驻纪检干部,由县纪委予以通报表彰;对连续两年考核排在末位的,或者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视情况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完成重点工作得8分,开展监督检查每次得4分,督促党风廉政建设每次得4分,纪律审查级信访得3分……”为使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更加有的放矢,县纪委将派驻机构60%的量化考核细化为5个大项15个小项的任务清单,按项给分。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不力、干部违法违纪情况掌握情况不明、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等行为实行扣分制度。派驻机构该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一清二楚。“单列考核可以解决后顾之忧,真正聚焦主责主业,提高执纪监督问责实效。”这是县纪委派驻机构的普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