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纪委组建专项督查组,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的公款旅游和职工疗休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9月初启动,目前已基本结束。督查组采取先自查后抽查的方式,分别落实财政、国资、民政等职能部门,全面了解所管辖部门的公款旅游和职工疗休养制度执行情况。
对公款旅游问题,督查组通过单位自查、书面报告、逐个筛选,对存在发票金额较大、风景名胜地出差或考察、旅行社开具发票以及发票内容描述不具体不详尽等问题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采取查看资料、翻阅账薄、询问情况等方式,共抽查了6家行政事业单位、2家国有企业、1家社会团体、3个行政村。
对职工疗休养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组重点抽查了5家行政事业单位、3个乡镇,走访了2家旅行社,对定点执行机构的选择和确定是否合规合理,在疗休养路线确定以及经费使用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专项检查报告,向有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做好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将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下一步,县纪委将继续加强明查暗访,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