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舟山日报头版头条刊登《岱山6条新规筑牢渔业安全“防火墙”》。据报道:渔船编组生产管理制度、渔船新建和流动会审暂行规定、渔船点验管理制度……近日,岱山县连续出台6项新规,筑牢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防火墙”。
作为渔业大镇,衢山镇共有23个渔业村、971艘作业渔船。“包括在港伏休的,所有渔船都要点验。”该镇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该镇将23个村分成5个区域,设立了黄泽、幸福、四平、太平、万良5个村社级点验中心,各配备8名点验员,24小时轮换值班,全面实行“6小时一点验”制度。
“值班人员通过监控平台或卫星电话点对点联系渔船,点验渔船的方位和安全状态,实现渔船动态常态化管理。”岱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虞宏权介绍,新实行的《渔船点验管理制度》明确了异常情况处置办法:点验未到位的,村级点验员应在20分钟内予以再次确认,对仍无法到位的,应向镇一级渔业指挥中心报告;上报后40分钟内,镇级指挥中心应完成研判工作,对有失联可能的上报至县渔业信息指挥中心。
蟹笼、帆张网等高危作业渔船数量,岱山的保有量占全市的60%左右。在全县推行“一天4点验”制度的同时,岱山还就渔船编组生产、渔船新建和流动会审、渔业村社渔船安全管理、各级渔业信息指挥中心工作规程及县海洋与渔业局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等事宜出台新规。
《岱山县渔船新建和流动会审暂行规定》明确,县公安局、流动人口管理局、安监局、人民银行、海洋与渔业局等9家单位,分别就职务船员犯罪记录、外来涉渔人员情况、申请人信贷情况等,共同对全县拟新建、流动的所有渔船、休闲渔船进行会审。有相关需求的渔民,需首先向所在村社提交申请材料,上述9家单位在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意见。同时,根据全县“减船转产”工作精神,各乡镇要做到辖区渔船比上年度只减不增。
《岱山县渔船编组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所有渔业船舶必须参加编组,编组必须在3艘船以上、宜在10艘船以下;渔船可按作业类型、船长意愿等因素跨村社、乡镇编组;任一渔船在进出港及生产过程中都要与编组船队保持5海里以内的相对安全距离;编组渔船遇到险情时,组内渔船有义务自救互救,并及时报告所在村社。 “点验制度原先就在做,基本上都是一天一点验。现在我们在原基础上,不仅提高了点验频率,而且强化了具体任务和要求,并要求相关负责人在点验报告上签字确认,进一步明确了主体责任。 ”虞宏权介绍,6条新规的出台旨在补齐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短板,渔船新建和流动会审制度更是改变由海洋渔业部门单独审核的局面,最大程度地消除了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