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县国土资源局了解到,我县被国土资源部认定为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这也是我市首个获此殊荣的县区。
据了解,高标准“十有县”是从有制度、有机构、有资金、有监测、有预警等十个方面来衡量一个地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情况和近几年来防治成果。
“被评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这是对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最高的评价和认可,也代表我县在地灾防治方面走在全市前列。”县国土资源局矿管办负责人告诉记者。
近年来,我县紧密结合海岛实际,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治理措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五年来,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
同时,我县还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意识,加大防治资金投入,五年来,累计投入治理资金近4400万元,完成治理项目60余个以及应急排险项目400余个。“今年我县将投入1000余万元,用于17个地质灾害新建项目及多个续建项目。”负责人说,工程治理方案已于近日集中通过专家评审,将尽快完成立项、招投标等前期工作,计划在汛期完工。
此外,我县还将增加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加强基层防治力量建设、利用技防手段,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