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农历大年三十,这本是一家团聚的日子。但浙江建德人季某却因为7000元左右的欠款,只能在看守所里度过这一天。
季某,浙江建德市人。在我县做生意期间,租赁了刘某的房屋做仓库用。一直以来季某都是按时交纳房租,和刘某的关系慢慢也就熟悉起来,得到了刘某的信任。
2016年5月,季某找到刘某,以买材料急需现金为由向刘某借款5000元,约定月底和房租一起还给刘某。刘某想也没想就把5000块现金给了季某。
然而,到了交房租的日子,季某突然音讯全无,刘某无奈之下只能向法院求助。
2016年9月14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季某没有到庭。法院缺席判决季某归还5000元借款和一个月的房租1800元,并支付利息。
案子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同样联系不上季某。去家里敲门也是无人应答,法院只能先查封其名下的房产。
今年1月25日深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利用公安点对点布控机制,得知了没有住处的季某利用身份证在建德市的一家宾馆开房的消息。
1月26日,农历腊月二十九,天还没有亮,执行法官们乘上最早一班船出发赶往建德。经过6个多小时奔波,成功将其带回,进行司法拘留。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