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团队接待绩效奖励政策实施

  为迎接大桥时代、自贸时代、大众旅游时代,大力拓展疗休养市场,充分调动县内、外旅行社引入客源的积极性,县旅行社团队接待绩效奖励政策实施。 据悉,地接达到一定人数的县内旅行社和组团达到一定人数的县外旅行社,根据年终实际业绩给予奖励,其中单个团队人数须达到10人及以上、游览县内收费景点1个以上(衢山、长涂专线除外)、留宿1夜以上。同一个旅游团,涉及到县内、县外旅行社的,该团人数只能计入一方业绩,不重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