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记者从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了解到,我县居住证量化积分入学申请将从4月10起开始受理。
据了解,居住证量化积分入学申请的年级段为2017年秋季入读高亭中心小学、高亭小学(一年级),申请对象为在岱山实验学校、高亭中心小学、高亭小学学区内居住的,且持有本县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的流动人口。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计生证明,即申请人或其配偶一方提供有效期内的计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庭关系证明,即申请人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丧偶证明),子女关系证明(出生证、收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人金融信用证明,即申请人提供在我县工作、居住期间个人金融信用无不良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金融无不良记录证明在我县人民银行办理。申请人于6月30日前到高亭派出所居住证量化积分受理点(滨港路483号)办理。详细情况可咨询岱山县居住证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80-7334083,高亭派出所居住证量化积分受理点:0580-7335529。
“3月29日,我们将会在文化广场设摊宣传,并相继深入船厂、社区、学校等进行广泛宣传。”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做好宣传工作是确保4月到6月受理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通过宣传让更多有需求的新居民能够了解这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