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联合下发文件,决定从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费款所属期),全省失业保险单位费率由1%降为0.5%,个人费率仍按0.5%执行。 据悉,此次费率下调是继去年由1.5%降为1%之后又一重要减负政策,预计每月给岱山县企业减负40万元。
浙公网安备 33092102000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