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湾对拖网捕捞专业合作社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辖区域拥有参社合股渔船83艘,占长涂镇渔船总数的52%左右,其中捕捞渔船69艘、渔运船11艘、渔油供给船3艘,从事渔业捕捞渔民1025人,带动非社员农(渔)户945户。”长涂镇是我县的渔业重镇,海上作业人员较多,海上渔业安全生产压力较大,且长期以来,该镇还面临海上调解员缺乏,传统的调解模式无法满足新型的矛盾纠纷调处需求的困境。“种种现状显示,调解方式亟需从单打独斗转换成联合调处,调解工作也应从民间调处为主向政府主导、司法指导、社会协同、以点带面、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人民调解格局方向转变。”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为帮助渔业重镇走出困境,去年8月,县司法局以东海湾对拖网捕捞专业合作社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成立海陆联动调解小组。同年9月以三个船队党支部的船只为支撑建立东海湾调解船,把陆地调解渔事纠纷延伸到海上,初步形成了“海陆一体”人民调解模式的雏形。
2016年9月27日夜,浙岱渔10279号船从渔场返航,途经185—6海区时,因海上雾霾较重,能见度低,不慎与向相而行的浙象渔30066号船发生碰撞,导致浙象渔30066号船左舷驾驶台转角严重受损。身为海上第一调解小组成员的浙岱渔10279号船老大王海勇马上将船靠上浙象渔30066号船,亲自登船与该船老大面对面解释事故原因并主动向对方赔礼道歉。在调解过程中,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意见,碰撞主要责任由浙岱渔10279号船承担,具体损失待回港修理后按实际损失减去保险赔偿款后赔付。事后,王海勇第一时间向东海湾对拖网捕捞专业合作社人民调解委员详细汇报此次事故造成的原因及调解结果,调委会了解情况后,对他的调解方法予以充分肯定,马上与浙象渔30066号船所在的村领导取得联系并向浙象渔30066号船老大表达歉意。良好互动和迅速合理的调解让对方老大愿意再退一步,表示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省渔业互保赔偿即可,不再向浙岱渔10279号船索赔。
这是海陆联动调解小组成立后,首起及时调解的海上矛盾纠纷,这也充分体现了“海陆一体”人民调解模式的可行性和优越性。截至目前,已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8起。其中雇佣工资纠纷10起,人员意外伤害纠纷33起,船舶碰撞(包括涉外海事、渔事、碰撞)纠纷15起。
何为“海陆联动”调解模式?记者了解到,“海陆联动”调解模式是指针对海上矛盾发生的突发性、证据难保全性、矛盾纠纷不可控性、作业区域的分散性、调解员队伍的缺乏、渔民性格暴躁、易发生民转刑案件等特点,将调解组织延伸至生产第一线。根据不同的矛盾纠纷类型,形成结构上以东海湾调委会为中枢,以调解小组为骨干,以各调解员及辅助人员为细胞,全面形成海域、陆域、海陆联调新模式。“对所有生产渔船按其生产作业类型的不同,以6~8艘渔船为一个编组单位,分编生产小组,实行编组生产,同进同出、相互照应、互相救助。每个生产小组中都有调解小组成员,调解船只。调解船上有醒目调解标识、配备调解室、望远镜、照相机等,并配给卫星电话和单边带电台,建立海上通讯网络,发生矛盾纠纷能及时联系其他船只掌握信息,遇险时能及时通知其他船只组成渔业安全救助船,及时救助。”东海湾对拖网捕捞专业合作社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详细地介绍了海陆联动调解小组的组成、分工和功能等。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建设“海陆联动”调解模式,构筑海上长城,绝非一时之功,是该合作社十几年来不断的探索和积累,而“海陆联动”调解模式的创建也正是推进“一区一品牌”的集中演示。下一步,东海湾调委会作为市“十百千”工程的培育试点将加大品牌投入建设,通过完善‘海陆联动’调解模式,突出海岛地域特色,对于海上矛盾纠纷及时调解,做到“小事不上岸,大事不出社”。同时,进一步探索外海捕捞、近海作业及陆上调解相结合的海陆联动模式,做大做强品牌调解组织,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