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治污减排能挣钱

  近日,县环保局与舟山港峰铜业有限公司在市排污权交易中心签订了排污权回购协议。这也是我县第一笔排污权回购业务。

  排污权回购是指各级环保主管部门,无偿收回或有偿收购排污单位通过淘汰落后过剩产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方式削减的部分富余排污权,将其纳入政府储备排污权的行为。

  此次舟山港峰铜业有限公司通过生产技术升级,将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做到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原有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指标得到闲置,政府对其闲置的指标进行回购。 目前,我县纳入排污权回购实施范围的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此项工作有助于鼓励企业治污减排,进一步激发对环保的投入,更有利于进一步盘活排污权总量这一稀缺环境资源,留出更多指标用于新产业、新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