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日前,县财政局坚持“三步走”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工作。
该局成立专门检查工作组,向被检查代理机构送达书面检查通知书,被检查代理机构按要求对2016年所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逐项自查,整理被抽检采购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形成2016年度执业情况自查报告。
检查工作组根据全国统一的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标准体系,按公开招标项目、竞争性谈判等分类逐项逐步对照,仔细查阅采购项目的操作职业情况,编制检查工作底稿。
同时,检查工作组结合书面审查发现的问题,下发代理机构现场检查通知书,到被检查代理机构实施现场检查,与被检查代理机构沟通,并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