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起,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占用城市道路、城市绿化带堆放渔网等捕鱼工具及进行渔网的修补行为进行查处。
接下来,该局将继续严格查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违法行为。在此,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提醒渔民朋友规范放置、修补渔网。
浙公网安备 33092102000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