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我现在很后悔,法官叔叔你们放心,我会记住今天的谈话,今后一定好好做人,不辜负你们的期望!”面对回访帮教的审判法官们,未成年犯张某和范某表达了自己的坚定决心。
未满18周岁的张某和范某因犯聚众斗殴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两个月。11月2日下午,岱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飘洋过海”深入到衢山岛——张某和范某住所地,对张某和范某等未成年缓刑犯进行回访帮教。该院法官通过面对面的交流谈心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张某、范某缓刑后的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及社交活动等。法官们还询问了他们在生活上是否存在困难,并劝诫他们要坚持遵守和执行社区矫正的规定,加强法律方面的学习,努力提高法律意识,用实际行动来洗刷污点,更要以此为戒,谨慎交友,远离犯罪,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同时告诉他们为让失足的未成年人重新走上社会,法律规定封存未成年人犯罪前科记录,未来无论求学求职都不会有大的影响,让他们放心融入社会,用光明的心态迎接未来。
近年来,岱山县人民法院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在认真开展未成年人审判的同时,该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思想和行为矫正,对经该院判决后的未成年犯罪人员定期回访帮教。此外,该法院还积极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不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进社区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