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政采云”平台公务用车协议供货系统正式上线。
“公务用车协议价格是供应商参加协议供货时的中标价,同时也是实际采购时的最高限价,平均优惠幅度达18.9%。”县财政(地税)局采监科相关负责人说,采购单位可以自行与协议供应商在限价范围内确定最终成交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在日常公车采购中,各采购单位需按规定办理控购手续、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后,再通过公车协议供货系统发起采购。据悉,此次公务用车协议供应商共入围52家,汽车类型涵盖了5座小型汽车、7座小型汽车、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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