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报稿】2017年12月9日二版《农房也有了“身份证”——农村宅基地及农房确权登记工作稳步推进》
2017年,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四个一”“五有”等要求,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及农房确权登记工作。
该局在开展外业调查中,宅基地和住房确权主要采用“先方案后测绘”;测绘完成后,测绘单位对“实测面积、发证面积、审批面积”三项对比,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该局坚持“一户一宅、拆旧建新、法定面积”的前提下,对符合确权登记的及时予以办理;对符合补办用地审批条件的及时予以补办;对不符合确权登记发证政策规定又确实无法拆除的超占超建部分,不予确认并将调查成果进行标注;对违法占用的农村宅基地和违法占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及其违法建筑予以及时查处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