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亭镇人代会召开在即,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该镇将首次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
据介绍,高亭镇人大经过为期2个月的项目征集、筛选、调研、论证,从11个初选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中确定9个候选项目,包括板井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大峧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浪二村渔用码头维修建设项目等,涉及渔业安全、养老服务、灾害治理等6个方面,总投资达450余万元。这些候选项目将提请该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切中人民群众最直接、最迫切的利益问题,我们结合乡镇实际,采用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的方式,让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接地气、贴民心’。”高亭镇人大副主席许峰说。
实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高亭镇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实施的原则,发挥党委统一领导的核心作用,高亭镇党委、镇人大、镇政府积极响应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的号召,逐步纵深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在乡镇政府层面上,高亭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征集和票决结果的实施主体,以实际行动见真章,充分回应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和人民群众的呼声。”许峰表示,“乡镇人大在项目票决制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而人大代表们在这期间积极联系各面,充分调研讨论,对政府的预算编制执行情况作出初步预判,选择明确预算、民需、共享的民生实事项目,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确保项目实施获得稳定的财力保障。”
此外,高亭镇在选择民生实事项目时,主攻基层群众“急难愁”问题,做到突出重点,先急后缓,将有限的财政资源投入最为迫切的民生需求中。
该镇人大代表们还对初选项目就立项条件、公益共享等问题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充分考虑该镇实际,使项目覆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具体民生领域,确保普惠民生,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实施票决制,必须强化制度建设。”许峰介绍道,高亭镇于2017年年中会议上讨论拟定《岱山县高亭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草案)》,将提请镇十七届人代会三次会议通过。该草案规范了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实施过程中基础性、常规性、原则性的问题和做法,重点强调了操作层面的启动准备、项目征集形成、代表票决、实施监督4个阶段,确保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据悉,高亭镇将针对票决实施的项目建立反馈机制,持续跟踪问效,及时调整项目出现的偏差,确保票决产生的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如期保质保量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