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浙江省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发文授予萧山等6个县(市、区)“浙江省森林城市”称号,授予余姚市牟山镇等59个镇(乡、街道)“浙江省森林城镇”称号,其中我县长涂镇荣获“浙江省森林城镇”称号。
近年来,长涂镇把森林城镇创建工作作为美丽和谐海岛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发动群众,坚持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以建绿工程为龙头,以依法管护为手段,不断推动创建森林城镇活动的健康发展。截至2017年底,长涂镇现有公园绿地面积95.5亩,附属绿地182亩,防护绿地621亩,生产绿地100亩。建成区人口0.8万人,林木覆盖率25.4%,人均公园绿地7.9平方米,共有市级以上绿化示范村(森林村庄)4个,绿化示范村占比达66.7%,其中港南社区获得省级森林村庄称号,长西一村获得市森林村庄称号,中段村、长西社区、港南社区获得市级绿化示范村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