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金海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和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舟山供电公司颁发了我县首批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证书。这意味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始受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业务,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标志着我县正式开始实施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
据了解,本次实施的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具体登记类型有:海域使用权首次登记,海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海域使用权及海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注销登记,海域使用权及海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海域使用权及海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查封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登记。
目前,我县已有5本海域使用权不动产权证新鲜出炉,其中金海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港口用海1.0911公顷海域使用权是首次登记,该公司也是我县首批领到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证书的企业。“实现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对我们的合法权益保障更加有力,到银行融资贷款也更加顺畅了。”金海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实施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不仅能充分保护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能鼓励开发者合理、有序地利用海域,使海域资源得到可持续发展。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说,首批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证书的颁发,实现了全县不动产登记业务“由房地向海域”的拓展,为我县逐步实现房屋、土地、海域,包括今后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权利人办理不动产抵押、转移等提供方便,并有效保障投资人权益。
去年以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推进海域使用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进程,提前部署,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总结海域使用权登记在数据转换、登记流程、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困难,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组织工作人员接受海域使用权登记业务培训,确保登记质量。接下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完善登记程序、系统流程等环节,合力推进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有效衔接,实现海域使用权审批与不动产登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紧抓“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更好的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