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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片区(南岙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http://www.daishan.com  岱山新闻网     2018年3月12日 14:53    放大 正常 缩小 打印
 

  因公共利益需要,县政府经研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现将征收决定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高亭镇东海片区(南岙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高亭镇长河路以南,人民路以北,东至工兴路,西至和谐路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除工兴安置小区外)。

  三、房屋征收部门:岱山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四、签约期限:30日。

  五、搬迁期限:60日。

  六、上述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搬迁具体起止日期由房屋征收部门另行公告。

  被征收人如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高亭镇东海片区(南岙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岱山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6日

 
来源:县住建局(测绘局) 作者: 初审编辑:徐立 责任编辑:陆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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