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为积极做好我县“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我县出台《岱山县“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实施“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试点工作任务、试点时间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
《方案》明确提出,到2018年底,争取在“浙江制造”标准制订和品牌认证上实现突破;到2019年,争取有2家以上企业通过“浙江制造”品牌认证。届时,通过“浙江制造”认证的产品100%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或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通过“浙江制造”认证的企业10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00%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品牌知名度明显提高,市场占有率居同行业领先。通过试点县建设,“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和保护的制度框架得到进一步完善。
据介绍,本次培育试点工作分启动、组织实施、总结推广3个阶段。根据产业成熟程度,先易后难,我县确定汽配件生产、电机制造、船舶修造等三个产业作为培育试点产业。在创建过程中,我县将按照“浙江制造”在品质卓越、自主创新、产业协同和社会责任方面的要求建立品牌培育库;从产品的创新性、先进性、带动性、示范性等方面着手,理出一批“拳头”产品、一批较优势产品和一批成长型产品,形成产品培育梯队;组织试点企业联合行业协会,参与制定出一批涵盖质量管理、技术创新、产业链带动、品牌保护、等内容的“浙江制造”产品团体标准;大力开展“浙江制造”地方标准体系的宣贯,帮助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标达标和改进创新活动;通过分类指导、梯度推进、精准对接,指导试点企业通过对标找差距、促提升,努力达到或接近“浙江制造”标准水平;以质量管理体系为保障,依据“企业符合先进标准的自主申明+第三方认证+政府监管”的认证模式,对企业自愿申报的产品进行把关,保持产品质量的领先地位;注重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及产业工人的全方位培育引进,为“浙江制造”提供智力支持;加大“浙江制造”品牌保护力度,建立健全企业自我保护、政府依法监管和司法维权保障“三位一体”的“浙江制造”品牌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