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两非”车辆留尾巴

  “大伯,您的这辆电动三轮车正是‘两非’整治的对象,我们得依法暂扣。”3月13日,交警在衢山大道拦下了一辆电动三轮车。 自本月起,高亭城区内“两非”车辆全面禁行,我县重拳整治“两非”车辆,截至3月15日,共查扣违反规定的三轮车40余辆,处罚7辆。

  城区对“两非”车辆说“不”

  3月13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高亭滨港路海滨公寓路口,看到“两非”车辆整治小组早已全部到位,正对岱西方向驶来的电动三轮车挨辆排查。

  “您好,您的车辆我们得依法暂扣,签完名15天内请前往交警大队处理,这是回执单,请收好。”执法人员拦下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并告知车主其所违反的禁令。“我知道现在不符规定的电动三轮车不能开进高亭城区,都是侥幸心理在作怪。”车主方大伯后悔不已。 卡点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县新一轮“两非”车辆集中整治行动已经在月初正式打响。从整治开始,县“两非”车辆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用一个月的时间投入集中整治,无牌无照的二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等“四小车”,一旦进入高亭主城区,均将被依法查扣。“我们这个卡点的任务,主要是阻止‘两非’车辆进入城区。”该负责人介绍。

  自产自销户有“规定道”

  而在星辰大厦路口,一辆挂着“自产自销”字样的电动三轮车被整治小组民警拦了下来,停靠在路边。经过核查,该车并不符合行驶路线规定,整治小组对车辆进行了查扣处理。“我知道不符规定的电动三轮车不能进入高亭城区,但我这是自产自销车辆,能通行的。”车主解释道。面对车主的不理解,执法民警耐心地为他讲解了相关的政策法规。 据了解,交警部门为解决菜农“两非”车辆回收后的产销运输问题,根据我县“两非”车辆综合整治电动三轮车相关管理规定,对于自产自销蔬菜、果农、水产养殖经营户的电动三轮车,按照一户一辆保留,予以办理通行证。但同时也规定,城区内原牌照做出的自产自销户,可以在规定时间行驶在沿港西路和环北线路段,其余时间和路段禁止通行。“这一点,也希望广大的自产自销经营户能够了解。”交警提醒。

  共同维护城区交通安全

  除此之外,这大半个月来,整治小组还查处了不少正三轮摩托车。在沿港西路滨港路路口,一辆牌照为浙LA9089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被查处。执法民警告诉记者:“正三轮摩托车在高亭主城区全面禁行,该车辆因违法禁令标志指示要扣3分、罚款100元。”

  据了解,此次“两非”车辆集中整治从3月1日持续到3月31日。这期间,我县在高亭主城区(东至衢山大道登云路路口,西至沿港西路滨港路路口),共设置有4个卡点和若干机动巡逻组,实现了城区主要路段全覆盖。另据了解,从2018年起,我县城区内将不再允许任何“两非”车辆上路,并严格实施路面查扣,对妨害公务、暴力对抗执法管理的人员,将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这样的集中整治行动会经常性开展,希望广大驾驶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配合‘两非’车辆整治政策,共同维护城区交通安全。”交警部门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