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休渔禁渔时刻表公布

  记者从县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今年禁渔时间最早从4月1日12时开始,休渔时间则统一从5月1日12时起。

  根据相关要求,单船桁杆拖网、笼壶类、刺网类、围网类等作业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帆式张网作业仍按最严标准休渔,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农业部规定的海洋捕捞过渡渔具中其它张网作业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拖网类及其它未列举海洋捕捞作业休渔时间均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略有调整,原则上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确需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提前结束休渔的,应报农业部批准同意。

  禁渔方面,最早开始实行禁渔的是北纬27度至31度沿岸和近海以抱卵梭子蟹或幼梭子蟹为主要捕捞对象的作业渔船,禁渔时间从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8度30分至30度30分、东经125度以西到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以东海域禁渔期为5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期间禁止拖网渔船及其它以捕捞产卵带鱼为主的作业渔船进入该保护区生产。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在4月16日12时至7月1日12时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生产。此外,大戢洋、马鞍列岛、岱衢洋、舟山渔场、韭山列岛、渔山列岛、大陈洋、温台渔场、七星岛、官山岛等10个产卵场保护区在4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间禁止除钓具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