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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籍中的“兰秀山之乱”
 
http://www.daishan.com  岱山新闻网     2018年3月22日 09:58    放大 正常 缩小 打印
 

  秀山古有大、小兰山缀于其中,故旧名兰秀。周围约五十余里,四际皆大洋,而西北以箬帽山为列屏,东南与灌门相襟带。南宋景炎元年(1276)《元史·哈刺(角+碍右)传》记载宋将张世杰“七月(在)宋昌国州朐山秀山戍兵,舟师千余艘攻夺定海港口。哈剌(角+碍右)迎击,虐其裨将,并海船三艘。八月,宋兵复攻定海港口,哈剌(角+碍右)击退之。”明《筹海图编》称,明洪武初年,定海(今镇海)之外秀山、岱山、兰山、剑山、金塘五山争利,内相仇杀,外连倭夷,岁为边患,史称“五山之乱”。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二月,汤和征闽师还,路经秀山,旧将叶希戴、王子贤等“相忿斗既而合力拒官军(《象山志》)”,“汤和为贼所袭,失二指挥(《汤和传》)”,“三月希戴等驾船二百余艘,突入府港(今宁波港)攻城。驸马都尉王恭力战,获其巨魁,贼溃走(《敬录》)”。洪武元年五月,兰秀山民攻入象山,杀了县官。“兰秀山之乱”是“五山之乱”的一个部分。之后,兰秀山反明武装集团遭到了明廷的镇压,失败后其余党以高丽等海外国家为避难之所,又有方国珍、张士诚的余党及与之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豪强地主,这一部分反明势力人数不多,能量很大,一时成为明廷的心头之患。因此,又引发了洪武十九年(1386)的废县迁民与旷日持久的海禁政策。笔者收罗了一些明朝和朝鲜相关史籍中关于“兰秀山之乱”的记载,以有助于对这段历史感兴趣的读者提供更多的资料。

  一、明史籍中参与平叛“兰秀山之乱”的人物

  《明史》一百三十一卷《列传》第十九有:

  吴祯,江国襄烈公良弟也。……洪武元年进兵破延平,擒陈友定,闽海悉平。还次昌国,会海寇劫兰秀山,剿平之

  《明文衡》巻七十二《大明勅赐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征南副将军靖海侯追封海国公谥襄毅吴公神道碑铭》也有差不多的记载:

  ……洪武元年戊申,进破延平,擒友定,闽海平。公归次昌国,会海寇叶、陈二姓聚兰秀山,公调兵立剿之。……

  吴祯(1328—1379),江阴侯吴良的弟弟,原名吴国宝,为避太祖朱元璋字“国瑞”之讳,帝赐名“祯”。字干臣,世为安徽濠州定远人。曾任大都督佥事、征南副将军等职。兄弟两人从太祖起兵于濠梁,并为帐前都先锋。吴祯在取滁州,下集庆,克镇江、广德、常州、江阴、池州等战役中,因战功显赫,被朱元璋封为靖海将军、靖海侯。吴祯深通水战兵法,曾率舟师至流球海面大败倭寇。洪武十二年(1379)病死京师。死后赐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追封海国公,谥襄毅,葬南京钟山之阴。

  《明史》一百三十一卷《列传》第十九有:

  费聚,……汤和讨方国珍,聚以舟师从海道邀击。浙东平,复由海道取福州,破延平。归次昌国,剿海寇叶、陈二姓于兰秀山。至是,聚始独将。

  费聚(?—1390),字子英,安徽五河人。与朱元璋遇于濠州,见其相貌伟异,深相结纳。历任承信校尉、永兴翼元帅、永兴亲军指挥司指挥同知,洪武二年会大军取西安,改西安卫指挥使,曾封镇国上将军、进都督府佥事,署贵州都指挥使司事。授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荣禄大夫,洪武三年(1370)封平凉侯。

  明杨荣撰《文敏集》巻十九《故明威将军建宁右卫指挥佥事赠昭勇将军福建行都司都指挥佥事徐公墓碑》记载:

  ……若故明威将军建宁右卫指挥佥事徐公义者,和州人也。……吴元年从征伪吴张士诚,每战能跃马挥刀,作虎吼突入其阵,众皆披靡。决战之际,虽矢石交集,血流至踝,弗顾也,卒成其功。继克明州、福城、延平,还定昌国,兰秀二山。洪武元年,授昭信校尉江阴卫百户,三年升武畧将军汝宁卫副千户。……

  徐公义(1339—1388),今安徽和县人,年轻时,慨然有大志,尝不营治产业,刚毅正直,膂力过人,才略出众,轻财重义,赈济贫乏,好读孙吴书。平时以骑射击剑为乐,曾经代父亲徐寿戍守江阴,施设布置,人咸异之。

  明苏伯衡撰《苏平仲文集》巻三《萧寿传》记载:

  洪武元年春,福建诸路悉平,还次金华。四月海寇据昌国之兰秀山构乱,从都督林公击定之。……

  意思似乎是萧寿曾跟从都督林公参与兰秀山之乱。根据明徐渭著《英烈传》第三十九回描述:“朱亮祖看见射死了友谅,便俘了次子善儿及平章姚天祥、陈荣、萧寿、吴才等,共军士十万有余。”萧寿原应是陈友谅的下属,后为明军所俘。都督林公何人?待考。明五军都督府分中、左、右、前、后五军佥事,统辖全国各卫所。左右都督正一品,同知从一品,佥事正二品,位高责重。后各卫仅存虚名,都督亦成虚衔。

  江西丰城湖茫李氏三修《宗谱》(十八)有都阃公李信的记载:

  都阃公讳信,生而胆力绝人。……元季之乱,避地和州,因於吴万户下从军。岁乙未,和州归附太祖,遂从本官随太祖渡江。……吴元年,克苏州,汤大夫选权百户管军。征进庆元等处城池,克福州。洪武元年,克延平。循海旋师,收捕兰秀山、叶陈二姓海。参随汤大夫迤北征进泽州、潞州、庆阳、六盘等处营寨。

  李信,生卒年不详。曾授常州卫管军百户,调拨太原守御,升太原卫管军副千户,改潞州卫千户。洪武九年(1377)跟从李掯挥统军马,渡黄河与伯颜帖木儿大战,并克之,获马一百七匹,橐驼十五头,俘其伪官及家属若干人。还朝来后换给世袭诰命,阶武毅将军。九月复升济州卫权指挥佥事,守御北平。洪武二十年(1387)征进迤北金山、一迷河等处,获征有功。二十二年领本卫官军赴京比试,自陈年老征伤右腿残疾,乞致仕,获朱元璋允准。洪武二十五年,朱元璋召李信传至京,特升辽东都司都指挥使,后卒于任。

  明地方志《海盐县图经》卷十武秩“海宁卫”条引用王文禄《卫职黄志》的记载:

  李三,金华人,至正戊戌(1358)归,征绍兴,攻苏州,克咸平,捕兰秀山寇,授兴武卫小旗,征 山,升总旗,洪武二十八年海运 ,子复补,三十年升百户。

  李三在元顺帝至正十八年(1358)归附明军,参加过平息兰秀山之乱的战斗,积功升任管领50名军人的总旗,并使之参加海运。

  二、朝鲜文献中关于“兰秀山之乱”的记录

  根据收录1370年—1476年间高丽朝鲜两朝与明朝廷之间的外交公文《吏文》,记录了有关“兰秀山之乱”的两则文书。

  文书一

  中书省据刑部呈:

  见钦差圣旨,为分拣审决兰秀山逆贼事。除钦依审决外,为是林宝一等所供,情未尽实。再行问责得林宝一状供:

  系昌国县富七保住民,洪武元年正月二十四日,本保里长卢子中,租赁莽张百户艚船一只,雇募宝一等充梢水,装运官盐赴京。于斜浦装船完备,忽有莽张百户到来对说,兰山叶演三、长涂王元帅,秀山陈元帅等船,都下海了,教我快赶船来,同打明州。令伊男张子安,与宝一等,行船赶到招宝山,接见陈元帅。莽张百户船败阵前来,就拨宝一等船只,于定海港守把。至三月初七日,有首贼陈魁四,提船等候,拦截大军。至四月十八日,到于崎头,迎见吴都督军船,对敌败退,夏山躲避。后于六月初八日开洋,至十二日到于耽罗。宝一收买海菜,自乘本处洪万户船,到高丽遇见陈魁五等,将布五匹雇请,肩驮棉布,到于古阜,就留伊家使唤。洪武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有朝廷差丁百户等官到来,先将陈魁五等捉获,各贼家小俱各逃避,陈魁八与宝一,前去□山藏避,于邻人高伯一家,做饭吃食。将苏木等物于讫本人。至二十八日,宝一思忖得,陈魁八必是逃走,又见本贼身畔,藏带金银等物,贪图取要,窥伺陈魁八睡着,用大石块于本人胸膛上,打讫二下身死。将伊身畔金银物件,尽行收要入己。

  是实。及责得高伯一供:

  系高丽人氏,见于全罗道住坐。洪武二年五月二十八日,有陈魁五、林宝一到家,将锅做饭,与讫苏木、白矾并衣带八条。后见林宝一,不见陈魁八,问得林宝一,说称,陈魁八往镇浦去了。后又与讫玉色纱裙一条,白苎布衣二件。除外别不知谋逆事件。

  是实。得此。洪武三年九月二十八日,奏奉圣旨:“林宝一既曾从逆拒敌官军,教处重了。高伯一发回高丽去。钦此。”

  除钦此,将林宝一移付都官部处重外,据发回高丽一名高伯一具呈,照验施行。

  得此。除将高伯一,就令高丽国差来左使姜师赞等,收领前去外,都省合行移咨,照验施行。

  须至咨者,右咨高丽国王。

  洪武三年十月初九日。

  以上文书见日末松保和编(前间龚作遗稿):《训读吏文》卷二《兰秀山海贼干连人等高丽高伯一审决回事》,东京国画刊行会,1975年版。

  这份林宝一和高伯一的供状是目前为止研究兰秀山之乱过程最为详细的史料,供词中出现了海运人员林宝一,里长卢子中,莽张百户、丁百户和洪万户军职人物(元代设百户为百夫之长,隶属于千户,而千户又隶属于万户,为世袭军职。驻守各地者,设百户所,分隶于各县千户所。百户所有两等,上所设蒙、汉百户各1员,下所设百户1员。明代卫所兵制亦设百户所,统兵120人,分为2总旗,旗各50人;10小旗,旗各10人,隶属千户所。百户为百户所的长官),叶演三、王元帅、陈元帅等船帮头子,陈魁四、陈魁五、陈魁八等海贼(此三人应是同门兄弟,其中被称为首贼的陈魁四可能就是秀山陈元帅),高丽人高伯一、高丽国左使姜师赞,张子安、吴都督等15人,吴都督就是上文提到的跟随朱元璋起兵的吴祯。吴祯在镇压兰秀山之乱时功勋卓著,洪武四年(1371 )十二月七日,为消除方国珍余部的影响,朱元璋“诏吴王左相、靖海侯吴祯籍方国珍所部,温、台、庆元三府军士及兰秀山无田粮之民尝充船户者凡十一万一千七百三十人,隶各卫为军(《明太祖实录》卷70);加以羁束,并借以加强明朝海军的力量。并禁止沿海居民私自出海。而自洪武五年至十一年间,吴祯又总督大明朝海运。

  文书二:

  定辽卫都指挥使司据令史罗南山呈:

  洪武五年七月初五日,抄蒙总兵官征虏副将军荣禄大夫吴相府左相靖海侯案验:

  该为粮储事。着据金州戍御官定辽卫都指挥佥事王才,起取横海卫千户刘文,百户汪名,到官问责得各人状供:

  乘驾顺字四号海船,装载官粮一仟九佰玖十硕,跟随本卫指挥杨沂等,儹运北平粮储。洪武五年四月初二日,太仓开洋行使。至当月二十日,失离船宗。因值飓风,有梢公林转五等,故将粮船使开,飘至高丽王京地面山岛湾泊。当有梢公陈均祥、张顺保、军人林得九、余成五、林进,登岸取讨柴水在逃。随令百户汪名,将引小旗计成、军人陈宝七、金真一根寻,被本处马军三十余骑带四角笠子,将计成等捉拿前去。当有梢公林转五,将船开使,至五月二十日,到金州马胸岛,于石礁上打碎船只,所装官粮俱各漂流,淹死军人二名。

  得此。除将梢公林转五取问明正典刑外,据在逃梢公军人陈均祥等五名,被捉旗军计成等三名,必合勾取。为此。仰令定辽卫令史抄案呈卫,行移高丽国,即便根勾在逃梢公陈均祥等到官,差人牢固管押。并被捉旗军计成等一同件,送赴辽军前,听调施行。

  奉此。呈乞施行。

  得此。今差奏差程忠前去,合行咨呈,伏请照验。烦为根勾在逃军梢陈均祥等到官差人牢固管押发来。转解施行。

  须至咨呈者。

  右、咨呈高丽国王。

  洪武五年七月初九日。

  文书二中出现了王才、刘文、汪名、杨沂、林得九、余成五、林进、计成、陈宝七、金真一、林转五、陈均祥、张顺保等13人。这些人,多数兼有军职和梢公两重身份。另外,《高丽史》卷四十二《恭愍王世家》五十九年(洪武三年)六月辛巳条有如下记载:

  中书省遣百户丁志、孙昌甫等,来究兰秀山叛贼陈君祥等。咨曰:君祥等积年在海上作耗。大军克平浙东之后,本贼既降,复叛劫杀将官。已尝调兵征讨,其贼畏罪逋逃。今有明州人鲍进保自高丽来告,君祥等挈其党,见於王京古阜,匿罪潜居王国,必所未知,抚以为民。其贼诡计偷生,奸心实在,若使久居王国,将见染或善良,为患匪轻,忽然复归其穴,则往来既无少阻。请将贼徒解来,明正其罪,庶绝奸恶。王命并其妻子及财产以送,凡百余人。

  不难发现,文书一中的“陈魁五”与文书二中的“陈均祥”以及《高丽史》所见之“陈君祥”,应该是同一人物。陈魁五可能是其别称,陈君祥(均祥)乃其本名。

  文书一中提到陈魁五被明朝派来的丁百户捉拿回国,与《高丽史》记载的“百户丁志、孙昌甫等”基本对应。洪武三年(1370 ),明朝刑部遵照朱元璋的旨意审决了自高丽引渡回来的兰秀山叛民陈君祥等,给予逃往海外的反明势力一定的打击。《高丽史》中也记录了揭发者是明州(今宁波)人鲍进保,而文书一中所记参加兰秀山之乱的陈魁五、林宝一、张百户等人名,与文书二中在逃梢公陈均祥、林转五、张顺保及军人林得九、林进等人姓名对照,发现都是陈、林、张等姓氏,而兰秀山之乱,其实就是包括陈、林、张等江浙沿海豪族反抗朱明政权的一个缩影。文书一中所提到的兰秀山乱民,与文书二中的海运旗军及梢公同为方国珍旧部。也就是说,明朝在镇压兰秀山之乱后,将方国珍旧部贯熟舟楫之军民编入卫所,并利用他们来从事海运。文书二中的梢公陈均祥、林转五、张顺保及军人林得九、林进之所以在海运途中逃亡高丽(公文中的耽罗就是今天的韩国济州岛),无非反映了他们作为元末以来盘踞东海的海上豪强,不甘于编隶行伍,被新朝体制所严格束缚的放恣不羁的一贯性格而已。

  因此也可以说,元末以来方国珍政权与高丽方面有密切的政治经济关系。高丽由于与江浙地区频繁通商的缘故,利益关系盘根错节。陈均祥等百余人逃到高丽王京古阜之地,竟然能安然住行,应该是得到了当地居民的容忍和官府的默许。正因为陈均祥等一干人是方国珍的旧部,与高丽王京的当地居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他们敢在海运途中贸然逃亡高丽。

  三.其它涉及兰秀山之乱的文献

  清初诗坛一位非常活跃的文人、湖州府知府吴绮(字园次,又字半兰,号听翁,一号葹叟,别号红豆词人,江苏江都人。生于明万历四十七年,卒于康熙三十三年)撰《林蕙堂全集》卷十一《拟浙江大兵平大兰山土寇舟山逆贼捷报露布》:“……惟此舟山者,去浙水才有两潮,藏沃野宁惟千顷。咽喉吴越,烦庙虑者十年;襟带闽番,结隐忧者数省。获兹全胜,遂据要冲。……”

  历代笔记《异域周咨录》记载:

  (洪武)五年,高丽王王颛,遣其礼部尚书吴季南、民部尚书子温等奉表贡马及方物。表言耽罗国恃其险远,不奉朝贡,及多有蒙古人留居其国;兰秀山逋逃所聚,亦恐为寇患,乞发兵讨之。上乃赐颛玺书曰:“朕闻近悦远来,赦罪宥愆,此古昔王者之道。治大国如烹小鲜,乃老聃之言。宽而不急,斯为美矣。使者至赉王表陈耽罗事宜,朕甚惑焉。因小隙而构成大祸者,智士君子之所慎。夫耽罗居海之东,密迩高丽。朕即位之初,遣使通尔王国,未达耽罗。且耽罗已属高丽,其中生杀,王已专之。今王以耽罗蕞尔之众,兰秀山逋逃之徒,用朕之诏,示以威福,一呼即至,削去孳生之利,移胡人于异方,恐其不可。盖人生皆乐土,积有年矣。元运既终,耽罗虽有胡人部落,已听命于高丽,又别无相诱之人,何疑忌之深也。若传纸上之言,或致急变,深为边民患。人情无大小,急则事生,况众多乎?朕若效前代帝王,并吞边夷,务行势术,则耽罗之变,起于朝夕,岂非因小隙而构大祸者乎?王宜熟虑烹鲜之道,审而行之。不但靖安王之境土,而耽罗亦蒙其德矣!如其不然,王尚与文武议之,遣使再来,行之未晚,王其察焉!兹因使还,赉此以示。

  这里说的是高丽王王颛派使请朱元璋发兵去济州岛耽罗国,剿灭蒙古人部落和兰秀山逃兵。朱元璋以治大国如烹小鲜、莫因小隙构大祸等王道之术回答了王颛,标榜了自己不学前代帝王并吞边夷的霸道行径。

  明王祎撰《王忠文集》巻二十四《赵君墓志铭》:

  赵君观光,字观国,庆元之鄞人。其先仕宋,曾大父逢龙宗正卿兼侍讲,大父建知徽州婺源县,父侣翁始晦德不仕。君幼多智识,稍长好读书,通达时务,以郡博士弟子员得推择试吏奉化州,寻迁昌国。至正十年冬,黄岩海寇荐起,而昌国为州在大海中,距黄岩一息可至也。其州侯特穆尔布哈问计于君,君谓今州兵寡弱且不谙水战,惟兰、秀二山居民悍勇,善斗击,习海事,若募以厚赀,示以重赏,其人必乐为我用,用以擒贼无难矣。侯然君言,即以其事委君。

  上段说的是元朝昌国州州侯特穆尔布哈问计于赵观光如何防范海寇,赵建议招募兰秀二山居民,施以重赏用来抗寇擒贼。说明兰秀山居民悍勇,惯于海事在元朝就已闻名远近了,难怪到了明朝还会衍生那么多的叛乱,从而在那么多的史籍文献中都有兰秀山民的影子。

  四.结束语

  洪武四年(1371)十二月七日,朱元璋又命令将方国珍旧部和兰秀山无田粮而充船户的居民共111730人分隶各卫为军,加以羁束,并借以加强明朝海军的力量。洪武十四年(1301)十月十八日,为防止沿海奸民私通倭寇,朱元璋在以重兵武力镇压的同时,又下令对一些能遭到倭寇侵袭的沿海城寨,禁止沿海居民在各城寨间私自往来,并在当地增设卫所,甚至采取釜底抽薪的方式,大量招纳原张土诚、方国珍部下军士及濒海的船户、岛人、渔丁为兵,自淮、浙至闽、广,共计十余万人,以此手段加强对倭寇的防御。由于大量渔民被籍入伍,等于是由国家供养起来,朱元璋试图以此缓和由海禁造成的矛盾。

  唐宋以来,浙闽粤沿海居民以及部分当地守军,纷纷靠贩海经商赢得厚利。元末纷乱时期,因不受废弛的国家体制约束,这种贩海经商活动尤烈。最终导致像方国珍这样由当地民间豪强私商纠集、以船户为多、以贩盐、海运、捕鱼等为业的政权破茧而出,成为制霸东亚海域的一支强大力量。朱元璋惟恐这样的异己势力通过海路在“外邦”找到避难之所,进而与海外国家相勾结,来危害朱明的建国大业。因此朱明政府对中外海上民间贸易加以限制,这等于是断了搞海运的岛民衣食之源,又绝了豪富海商发财之机,自然激起了海商和岛民们强烈的反弹情绪。尤其是历来活跃于海上、并从中谋得商利的兰秀山居民,更是不能忍受这种海禁政策。于是爆发了数次颇有规模的叛乱,不理会朱明政府的严厉镇压和三令五申,仍坚持违禁出海。朱明政府无计可施,只得采取清野之策,在洪武十九年(1386)干脆废除在舟山群岛所设的昌国县,将岛上居民全部迁往内地。这种迁海政策,前代未曾搞过,没有历史经验可供借鉴,加以这是一种御敌之策,其始作俑者朱元璋又是以为政严苛令属下不敢怠慢,所以地方当局在实施迁海政策时就过于偏激,反而造成不良后果。以至后来又衍生出紫微庄老人王国祚赴京面圣,力陈利弊,得朱元璋恩准,保留舟山本岛547户、8085人得以不遣的故事。(本文部分资料参考南京大学民族与边疆研究中心博士生陈波《兰秀山之乱与明初海运的展开》)

 
来源:岱山作家网 作者:孙和军 初审编辑:徐立 责任编辑:陆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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