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如何提高渔农民增收,是我县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发力点。近日,记者从县农林水利围垦局获悉,结合我县渔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和低收入渔农户现状,我县开展低收入渔农户三年帮扶救助活动,全力打好低收入渔农户增收攻坚战,让他们享受到改革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成果。
在三年帮扶救助活动中,我县以“幸福”为导向,坚持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的有机统一,补短板、求发展、促增收,努力提供适合低收入渔农户增收的政策措施,确保低收入渔农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增强低收入渔农户在新区建设过程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到2020年,力争低收入渔农户全面小康。其中,2018年,实现重点帮扶的低收入渔农户(不含低保、低边户)80%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
据了解,低收入渔农户三年帮扶救助活动包含十大帮扶救助措施。帮扶救助的对象为全县当年在册的低收入渔农户。帮扶救助活动中既有“输血”,又有“造血”,统筹兼顾扶贫和扶智,将惠及全县2846户低收入渔农户。“星火计划”是我县落实精准扶贫,补齐低收入渔农户增收致富短板的重要举措。今后三年,我县通过对低收入渔农户在生活救助、技能提升、创业就业、金融帮扶等方面的重点帮扶,把低收入渔农户培育成增收致富、自我发展的典范。培育对象开展社区服务业(零售、餐饮、运输等)、种养殖业、渔农家乐及其他自主创业项目的,有关部门对其投入总额给予专项资金补助,资金补助为其总投资额的70%,最高补助额度为7万元,残疾低收入渔农户最高补助额度为8万元。低收入渔农户使用扶贫小额信贷,发展特色渔农业(含渔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来料加工业、家庭手工业、休闲旅游业、电子商务业等生产经营项目,符合条件的贷款,县财政按实际贷款额给予3%的年利率贴息。
教育就医是渔农户家庭的一大支出。我县通过这方面的救助,减轻低收入渔农户的负担。资助新入读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和新考入大学(含大专、高职)的低收入渔农户子女(不含低保、低边户)就学,其中每位新入学的高中生资助4000元,每位新入学的大学生资助6000元。对患有“十种疾病”、“重症精神病”、“半瘫痪”、“植物人”等低收入渔农户病人(不含低保、低边户)分别给与5000~15000元不等的医疗救助,有效缓解他们部分生活困难。
为低收入渔农户提供各类就业岗位,帮扶他们增收的扶贫基地和扶贫实体,一直是我县扶贫工作中重要社会参与力量。今后,我县加大力量扶持发展这些扶贫基地和实体,对扶贫基地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帮扶户数、低收入渔农户收入情况等确定补助额度,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工资总额的80%。对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各类扶贫实体,最高补助公益性岗位工资总额的80%。
我县还向低收入渔农户(不含低保、低边户)赠送实用生活用品,对自费参加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的低收入渔农户(不含低保、低边户)家庭成员进行补助。